總統府辦事員性侵女網友 車上被拒40次仍硬上 判撤職停任4年確定
總統府辦事員傳出性侵女網友。鏡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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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辦事員性侵女網友 車上被拒40次仍硬上 判撤職停任4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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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4:11:00

記者:

李依璇

總統府林姓辦事員在Ptt搭訕女網友後,約對方上山看夜景,在車內對女方伸出狼爪,儘管對方不斷哭喊「不要」「拜託」多達40次,仍遭強行性侵。林男事後遭起訴,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1年10月,獲緩刑4年。全案經總統府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判決林男撤職、停止任用4年。林不服上訴,最終仍被駁回,全案確定。
2023年7月,林男透過Ptt「want交友板」認識女網友,隔天主動開車約她前往台北市碧山巖「看夜景」。未料過程中,林男不顧女網友意願,在車上強吻她的嘴唇、耳朵、頸部,還伸手揉胸、進一步對她實施指侵。整個過程中,女網友從頭到尾不斷拒絕,甚至情緒崩潰哭泣,仍難逃林男魔掌。
林男遭提告後坦承犯行,法官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依《刑法》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10月,給予緩刑4年處分。
但因林男身分為總統府現職辦事員,案件也同步移送懲戒法院。林辯稱當時雙方「情投意合」,為避免輿論關注及機關名譽受損,才決定認罪並與對方調解。他當庭表示願痛改前非,未來將投入公益、配合治療,「以重生之身報效國家」。
不過懲戒法官檢視手機錄音發現,女網友當場多次說出「今天才第一次見面」,且不斷以提高音量、大聲喊叫、哭泣的方式拒絕,前後喊了超過40次「不要」、多次「拜託」,但林男仍執意性侵,完全無視對方意願。
懲戒法院認為,林男行為嚴重違反公務員品位義務,重創總統府與政府整體形象,因此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
林不服上訴,主張原處分過重,與類似案件相比失衡,違反比例原則和平等原則。但法官認定,本案已綜合考量林男的犯案動機、方式、後續影響與態度等,判決合於法定範圍,其所引用的他案也與本案情節不同,最終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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