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陸花錢找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協助逃避兵役,但因陳男入監服刑,王懷疑對方收錢不辦事,因此透過游男找台北市刑大代理隊長劉居榮偷查陳男個資,後又因女友闕沐軒與潘姓男子有投資糾紛,再找上綽號「小阿俊」的陳子俊幫忙查個資,再到潘男老家討債,因此王大陸等人上月被依偽造文書、公務員洩密及個資法等罪起訴。
上週新北地院針對此案召開第一次準備程序庭,傳喚游翔閔、陳子俊及陳柏均等人皆認罪;今日新北地院再傳闕沐軒,但她堅持無罪答辯,僅坦承確實提供潘男判決書給小阿俊,但不知對方如何取得個資,闕女律師也補充,當初只是想找潘男協調債務,並非要找潘男家人,缺乏主觀犯意。
但檢察官指出,檢方檢視王大陸等共犯的通訊群組內容,明顯可知闕女對案情具相當程度了解,其他共犯也認罪,且一般人無法從判決書查得姓名、年籍、身分證字號及地址等個資,闕女說法與事實不符。
法官也提醒,雖然否認犯罪屬於被告權利,但闕女的供述與其他共犯及卷證資料不同,無罪答辯將對合議庭認定犯後態度以及刑度都會有所影響,而此案爭點為闕女與共犯是否有犯意聯絡。檢方聲請下次開庭傳喚游翔閔、陳子俊釐清待證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