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呂錦茹律師抗告 高院駁回理由曝:製作文件傳給共犯
黃呂錦茹被羈押後,律師提抗告遭高院駁回。資料照片/鄒保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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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呂錦茹律師抗告 高院駁回理由曝:製作文件傳給共犯

2025/05/06 17:20:00

記者:

馮茵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涉入幽靈連署案遭到羈押,委任律師於5日提出抗告,高等法院認為黃呂錦茹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予以駁回,黃呂錦茹維持羈押禁見。
黃呂錦茹19日獲無保請回,北檢不服提出抗告,高院發回更裁,北院重新審理,認為黃呂錦茹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黃呂錦茹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對此,黃呂錦茹律師於5日提出抗告。
高等法院審理後指出,黃呂錦茹和本案其他被告存在利害關係,事後又曾指示他人製作某文件傳送予共犯,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另外現今通訊軟體便捷、迅速、私密等特性,黃呂錦茹不是沒有透過通訊軟體與其他共犯串證的可能性,因此有羈押必要,原審裁定被告羈押禁見,並無違法或不當。被告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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