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淑卿/《鏡文學》總主筆
曾以越戰報導得到普立茲獎,並寫過《最寒冷的冬天:美國與韓戰》等多部非虛構作品的大衛.哈伯斯坦(David Halberstam)曾建議:「你還可以讀好的偵探小說。在我看來,沒什麼人能比好的偵探小說作家更會建構一個故事了。」
如果非虛構寫作可以向偵探小說取法,那麼同為虛構小說,純文學與大眾文學之間,真的這麼界線分明嗎?
此時提出這個討論,一方面是看到近年來已有消弭界線的努力,這意味著已經有人嘗試解決這個問題。
2021年獲得第二屆鏡文學百萬小說大獎首獎的唐福睿小說《八尺門的辯護人》,在出版後的兩年內,橫掃各個「正統文學獎」如台灣文學獎、金鼎獎、和台北書展大獎小說類首獎。
2024年台北書展大獎又選了譚劍的推理小說《姓司武的都得死》為首獎;同年李金蓮主編的《九歌113年小說選》,也選入陳浩基的推理小說<耶夢加得>。須知,選入「大眾文學」在九歌年度小說選是十分罕見的。
純文學與大眾文學的區別,不但是時代的產物,也是人為的建構。當時代改變,小說的技藝也在日新月異之時,我們是否還要受限過去的分類?
過去堅持純文學的壁壘分明,有其想要對抗的事物,並反過來定義什麼是「純文學」。比如,法蘭克福學派對大眾文化的質疑,認為它被「文化工業」操控,為安撫大眾而製造敘事公式,缺乏顛覆性。受這類理論影響,便強調純文學應該反市場化,反庸俗化,更具批判性,應該挑戰現狀而非被馴服。
但理論也會推陳出新,想要對抗的事物也會與時變化。比如「市場」就一定是負面的嗎?過去大眾文學被認為追求暢銷與量產,有一套媚俗的寫作公式,情節緊湊但易複製,人物扁平,也缺乏深度。
但是,大眾文學真的就僅僅如此嗎?
不同的時代,對事物會有不同理解,對生存處境會有不同感受,更重要的是,每一代的創作者都會有不同的養分來源。比如說,現在的作者,他們的世界不會只有文字,也會有影視、動漫、遊戲等,這些會成為他們創作的元素,也會擴展他們創作的想像空間,這些都會影響現在文學的面貌。
所以,如果過去認為純文學與大眾文學有高低之分,或者「什麼是純文學」的認知,仍是基於過時的觀念,那麼,這個過時觀念,是否依然捆綁著部分創作者的心靈?也讓讀者誤認文學就是深奧難懂而不願接近?
當我們擔心文學讀者逐漸減少時,是否應該重新審視這個仍未消散的幽靈傳說?
許多人已經提過,純文學與大眾文學的區別是人為的建構,非關作品本身。這與外在建制,比如獎項的設計,評論者的見解以及媒體的話語權有關。而這些人為建構後來卻成為不證自明的天然疆界。
比如大家熟悉的日本芥川賞和直木賞,成立時就被區分爲對應純文學與大眾文學,一個代表文學價值,另一個代表市場價值。
但實際情況是,有些作品在評審過程中難以明確歸類而被建議更改獎項。
另一情況是,2015年又吉直樹得到芥川賞的《火花》,在得獎後銷售突破兩百萬册,其市場價值也遠超過許多直木賞作品。
日本文藝評論家齋藤美奈子就曾探討日本純文學與大眾文學的分類問題。她指出,兩者的界線其實非常模糊,多是依據發表平台或文學獎項被劃分出來。
例如,純文學作品經常刊登在《群像》、《新潮》、《文學界》等文學雜誌上,是芥川賞的評選對象;而大眾文學則多刊於《小說現代》、《オール讀物》等雜誌,對應直木賞。但齋藤美奈子認為,這樣的分類並未真正反映作品的文學質地與內容。她批判純文學與大眾文學的的界線「事實上是一種幻想性的建構」。
以獎項區分雅俗在台灣也出現過。高陽在去世前最後一篇文章中提到,他的歷史小說,不為學院派所重。聯合報創辦人王惕吾曾希望聯合報頒贈特別獎給高陽,但有位評審認為,高陽寫的是通俗讀物,不算文學作品,而讓此事作罷。
即使到了2017年Openbook好書獎文學類評審時,也出現對楊双子作品《花開時節》這樣的意見:「部分評審認為,本書的『穿越』梗設計可更完備,且大眾文學的『時代小說』仍難以取代書寫歷史事件的正統歷史小說。」
因為過程敘述簡略,很難判斷評審是在怎樣的討論脈絡出現這種看法。只能說這寥寥數語讓人疑惑:一來,何以將通常放在大眾文學類型的歷史小說列為正統,但又認為正統的歷史小說高於大眾文學的時代小說?更因缺乏脈絡,所以看起來彷彿這樣的高低是不證自明的。
但是,純文學與大眾文學真的有高低之分,以及真的沒有共通之處嗎?
以英國作家格雷安.葛林(Graham Greene)為例,他曾將自己的作品標示為兩種,一種是「小說」,另一種則是「娛樂」。但是後來他卻放棄這種區分,因為他擔心這會限制讀者的理解,低估作品價值。有評論者認為,葛林的「小說」和「娛樂」,寫作品質差別不大,但「這種區分讓葛林保有文學聲望,又能保持市場活力。」而葛林透過類型小說形式探討倫理困境,也曾被英國《泰晤士報文學增刊》等刊物視為其敘事革新的核心。
如果葛林是以純文學之姿往來大眾文學領地,曾被葛林稱讚是「焦慮的詩人,而非恐懼的詩人」的派翠西亞.海史密斯(Patricia Highsmith),就是另一端的例子。之所以是焦慮,而非恐懼,是因為葛林認為,恐懼過了一段時間就會讓人因疲憊陷入睡眠,但焦慮卻會輕柔卻無法擺脫地啃噬神經。
派翠西亞.海史密斯曾經被視為犯罪小說家,但後來卻被認為是以類型手法描述道德兩難的高手。她並非僅僅描寫犯罪,而是以犯罪探討人性、道德模糊、社會異化與孤獨,這些不僅獲得文學界的高度評價,而且也給影視許多靈感,僅是《天才雷普利》就有多次改編,而且也提供不同編導不同的詮釋空間。
所以,也許實情是,刻板印象中的「純文學」與「大眾文學」,只是光譜的兩個極端,更多的小說作者,只是想寫出一個好故事,而讀者,則是期待一個好看的故事。
尤其是現在,小說的技藝遠比過去更複雜,影視動漫遊戲不僅擴展創作者想像空間,同時也形成彼此時間的競爭。缺乏情節推動的純文學作品,或者人物扁平敘事重複媚俗的大眾文學,都不見得能獲得讀者青睞。結合兩者讓小說技藝更精進,反而是打動讀者的嘗試。
這種嘗試,也並非如過去文學界所擔心的文學向商業妥協。而是大眾文學與影視本身也在進化,不再滿意可預期的情節套路、扁平人物,以及線性的敘事方式。
2022年《文訊》曾舉辦21世紀台灣大眾文學代表作家票選活動,通常被視為純文學作家的平路、吳明益名列其中。該期客座主編,研究台灣現當代文學與大眾文學的學者陳國偉認為,大眾文學與純文學之間並非對立,而是「鏡像兩端孿生的存在」。純文學常借用大眾文學的類型元素進行創作,而大眾文學也不乏深刻的社會與人性探討。這種互動顯示,兩者在當代文學場域中已難以截然區分。
平路曾多次表達對自己作品的期待是:小說一定要好看、有趣,希望讀者的手指能夠像黏在書頁上,不斷地看下去。
作家王禎和則跟當年剛開始寫作的陳雨航說:「不要管什麼主義,你只要在意怎樣寫出好故事。」
但什麼是好故事?什麼又是好看的好故事?為什麼在一些討論國際合作的會議場合裡,不論出版或影視,大家還是會反省:台灣的故事力有待提升?
好故事也許需要有清楚的主題、立體的人物、由人物慾望產生的衝突,以及完整的架構。每個人對好故事都會有不同關注點,而這也是接下來值得繼續探討的課題。
不論如何,打破純文學與大眾文學的界線,也許是寫出好故事的第一步。有了好看的故事,我們才能找回失落已久的讀者,也才更有可能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