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第四分局表示,事發地點在安平區的台南大舞廳,勤務中心接獲報案,立刻調派安平、育平、華平派出所警力到場維持秩序,同時通知偵查隊前往蒐證;警方「快打部隊」當場壓制並逮捕廖男,協助救護車將林男送醫,之後將相關人等帶回安平派出所進一步釐清案情。
據了解,林男當時因酒醉言語粗魯、行為失控,離開舞廳時,踢了一輛停放在門口的車輛,而該車女車主蕭姓女子在接獲舞廳人員通知後,與男友廖男一同前往查看。
廖男上前與林理論時,林從車上走下,先推了廖男一把,兩人從齟齬演變成大打出手,事後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蕭女另一名友人呂姓男子也參與毆打,警方於清晨5時許,通知他到案說明。
目前四人皆為舞廳消費顧客,彼此並不認識。蕭女已至派出所作筆錄,暫未對林男提出毀損告訴。警方將待林男出院後釐清是否提告,全案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加暴行於人」處理。